婚姻家庭谢谢
更新时间:2011-05-06 12:50:28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姐姐04年和我姐夫结婚,婚后与公婆一起居住,从我姐怀孕至今,我姐夫有过几次动手打我姐,出语不逊,甚至在我姐怀孕期间也过有动手,前几天他们一家三口去我爸妈那边玩(我爸妈在外地跟我姨妈姨父他们一起做生意),我姐夫呆了几天后牢骚满腹,演变成喝闷酒,骂长辈,打儿子,甚至还动手打我爸,还出言威胁我家人亲戚等(他发牢骚绝对不是因为我家招待不周等原因)。我姐姐现在想离婚,不想回去了,后来,他及他家人承认错误,并且说道歉要我姐回去。现在因为小孩还小,我姐也割舍不下,想回去,但是要他们做出保证。我家里的意思是:
1.针对一切打人辱骂行为,要写下书面记录并由居委会盖章,以便日后产生矛盾由居委会证明我姐夫有过此行为;
2.如果回去过日子再发生类似的打骂行为,便离婚,小孩由我姐抚养,我姐夫每月支付生活费;
3.回去生活经济上由我姐夫每月支付一定数目给我姐,用于家庭小孩开支(若小孩有较大的费用如未知的医疗,保险,上学等费用,由他们夫妻俩平摊);
4.与公婆分开居住,他们不得干涉我姐一家三口的日常生活或经济问题,且小孩能够生活自理前,我姐上班期间要负责照顾小孩;
大概就是这些条件,算是对生活的一个保障。请问,
1.第一点去居委会盖章证明的是否有法律效率?
2.下面三点若两方达成一致,去公证处公证,是否这三点在以后的生活中或者离婚的时候有法律效率呢?,公证的流程与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3.另外,姐夫家答应,如果我姐回去给他们买一套房子跟他们分开居住,如果由他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我姐和姐夫的名字,那若以后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处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属于她公婆的?
是否回复到我的邮箱?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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