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安徽**公司做销售经理时,我私人为其垫付了两万元整,当时没有打欠条
更新时间:2011-05-04 23:19:40
问题描述:
我是合肥人,2010年9月初,我在原单位安徽**公司做销售经理时,在销售一台徐工210挖掘机给汪郢窑厂经营者唐贤宝时,因其资金不足,我私人为其垫付了两万元整,当时没有打欠条,但有电话录音。还有公司打的收条也在我手上。我在去年过年时,还有今年二、三月份催促了好几次,唐贤宝也是一拖再拖,现在,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在此境况下,我咨询了合肥的律师,他们告诉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要通过滁州当地的法律机构或法律援助来解决。希望得到滁州贵地律师同仁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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