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至2010年5月底终止,但现在就要主动辞职
更新时间:2011-04-27 16:52:2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和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6月1日签订,到2010年5月底合同到期,但由于另有考虑,故想提前辞职,想咨询的事项如下:
1、我主动提出辞职,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2、作为外聘人员,在法定节假日经常被要求值班半天,这种值班能否要求加班工资(在和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就有关加班事宜做任何约定)?另外如去年奥运会、残奥会在双休日安排值班半天,能否有权要求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改如何算?
3、除了每月基本工资外,到年底会按每月500元的奖金作为年终奖一次性发给我们,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等于按合同我只上了2个月的班,是否有权要求单位付清2个月1000元的奖金?
4、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我是否有权利提出其他合法的赔偿要求或者是否有义务承担相应损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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