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转租合同如果没有摊主签字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1-04-26 14:32:39
问题描述:
甲方张乙方邱
甲方自愿将塔湾海鲜档口转让乙方
转让金额十九万五,分二次付清。
先支付十万做为定金,
剩余九万五市场开业支付,
该档口未能过户,但其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甲方给一份授权书手续发票以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该档口转让后,其所有收益和风险归乙方,和甲方无关。
此档口12年在此期间,如果遇到市场变动,乙方自行与市场方协商,甲方给配合,但不承担责任。
此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如有一方违约又违约方承担,
甲方拥有此协议解释权。
我是乙方因老北行不能搬迁到新北行我想退回交给甲方9万档口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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