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要求员工重签合同
更新时间:2011-04-26 20:03:24
问题描述:
具体情况:
陈先生在某公司工作超30年,2008年5月该公司与陈先生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2010年10月,该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并出示公告要求公司所有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并说明签订后员工与原公司的合同终止,员工工龄由变更名称后的新公司承接。
问题:
1、陈先生在08年签订合同时已超30年,且当时陈先生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9年。但由于陈先生对无固定合同的不认识,没有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请问就陈先生上述情况,法律上是否直接承认当时合同为无固定期合同?
2、该公司变更名称出示的公告是否属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谓的承接工龄应从何时算起?
3、陈先生的合同在11年4月30号将到期,届时应如何处理上述关系?
请法律专业人士给予协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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