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涉嫌绑架案?
更新时间:2011-04-26 21:43:12
问题描述:
2010年01月21日,被告人王*伙同被告人刘*提议绑架上海**公司老板刘*5岁儿子刘**作为人质,以此来威胁刘*讨要工资款共计人民币36000元整,李*当即同意,于是两人于2010年01月21日下午3点钟前往被害人刘**的幼儿园处,骗取老师的信任,并将其带出幼儿园至锦江乐园游玩,到达锦江乐园后,被告人王*打电话告诉刘*威胁告知其儿子刘**在他们手中,如果想要回儿子就准备好现金共计36000元整放到靓车美容店门口前的信箱内,如果晚上八点前还见不到钱就撕票。此时天色已晚,为了继续控制被害人刘**故将其带入垦德基就餐,晚餐后,刘**极力要回家,并且哭闹起来,被告人王*与被告人刘*生怕路人围观,将被害人刘**带入靓车美容店附近汉庭酒店内,并将其置于屋内。晚上八点钟,俩人预前到靓车美容店门口前的信箱取赎金,被早已接到报案的长宁区公安局埋伏在靓车美容店周围当场抓获。
请问王*、刘*是否构成涉嫌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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