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财产问题
更新时间:2011-04-25 07:50:52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经常吵架,生活中他还经常打人。10年年初快过年的时候,他又打我,而且还是拳打脚踢,我愤怒之下,拿起 *** ,才把他吓走。之后就带着孩子回了湖北老家。10年的四月份,他有回来找我们,考虑孩子家庭,我又随他来到东莞,才知道他我走后没多久,他就与一个19岁得女孩同居,感觉和人家不合适,才回来找的我们。尽管这样还是给他个机会,但在相处的一个月之中,他又有几次出去与那女孩过夜,沟通也说不出个什么。最后又是吵架分居了,分居时候我身无分文。我们有一个女儿,我在外工作的时候,主要放在老家我父母带,分居到现在,分居时候,一直是我给家里寄钱。他一分钱也没出。我们08年结婚,09年8月份的样子,分期付款买了车,孩子是08年12月出生的。结婚期间,借了一些亲戚的钱,钱不多,他均以自己没钱,借了很多钱为借口不给。我现在想要离婚,我没什么经济基础,孩子我是一定要自己抚养的,但不知道法律能帮我维护争取到什么权利?妹妹一直劝我不能拖了,拖的越长对我越不利,但现在感觉像越到了无赖,我该怎么用法律维护我的权利。离婚在东莞办还是要回家办,我们在东莞没有房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