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铁路征地补偿费权属问题
更新时间:2011-04-23 22:46:43
问题描述:
甲村乙坡老A队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议后,全面落实完善农业生产责任承包制时,便分为五个小队(1队、2队、3队、4队、5队)。该坡5各小队的山林在1982年5月6日已经划分好并取得山界林权证,2009年林权改革时也无山界林权之争。南广铁路建设经过1队山林,征用1队的一片山林地,给予一笔土地补偿费。其他四个小队认为该项土地补偿费归原甲村乙坡老A队共同所有。请问,该项土地补偿费该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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