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医疗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22 13:28:31
问题描述:
我2006年10月来到单位做司机工作,签订了合同试用期1个月 但是一直到2007年7月单位才开始给我交保险。2010年12月我在工作时间被人殴打至手指骨折,现在案子还在处理中,单位以合同到期 本人无法继续开车未有终止了合同,我在没有弄清楚状况的情况下签了字 我想问问 1.单位解除我合同合法吗? 2.因为案子处理中,我的医疗费可以要求学校报销吗? 3.我这算工伤吗? 4.我可以向单位要回2006年10月~2007年7月的社保费用吗急盼解答 无限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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