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9月到期,并从合同之日,请问我之前交的房租费能否让房东退还给我?
更新时间:2011-04-20 14:35:56
问题描述:
我与01年9月从别人那里转让了一间店面。今年3月底在经过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又转让给了我的一个朋友。我的合同是9月到期,房租我交到了5月30日。在我转让的时候还剩2个月的房租费。房东同意我转让,但是又从新与我的朋友签订合同,并从合同之日,也就是4月1日起收我朋友的房租。我之前的合同没到期,也没签补充协议。请问我之前交的房租费能否让房东退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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