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专业人士镇里说这是烟台地区新规定。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是否应该分开选。
更新时间:2011-04-19 22:20:34
问题描述:
最近我们村进行村委选举,有几点不明白 想请问一下专业人士
填写自荐书和不填写自荐书的差别 在选举时,填写自荐书的人的名字在选票上,村民可以打钩选取,而没写自荐书的,村民必须自己填写。镇里说这是烟台地区新规定。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
村里一共选取三人 分别是一个主任两个委员,其中一个委员必须是女性。选举时谁的得票多就当选为主任,其次再是委员。我想请问一下,是否应该分开选。比如,选举时填在A空处就是选主任的;B空处就是选委员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