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注册资金的追诉期限
更新时间:2011-04-20 21:16:28
问题描述:
A公司2005年9月注册,2008年与B公司因经济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调解如下:A公司偿还人民币91000.00,A公司如有一期未付,则A公司需另向B公司赔偿损失40000.00,B公司有权就所有未履行部分及损失赔偿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生效后,A公司没有履行偿还B公司91000.00义务,B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09年10月立案执行。法院在执行中查明A公司于2005年9月1日由黄XX、鞠XX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黄XX、鞠XX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于2005年9月19日将注册资金100万元转出,法院认定黄XX、鞠XX抽逃注册资金。请问黄XX、鞠XX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是否在追诉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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