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什么事都没有,就敲诈你,怎么的!”
更新时间:2011-04-17 23:42:27
问题描述:
23个月大的幼儿在自由活动时不慎在我方幼儿园室内软泡沫地上摔倒,在第一次拍X光片时,医生诊断为右桡骨青枝骨折,事隔一年,以此诊断上告,鉴定为工伤10级伤残。原告起诉日期是8月18日就已知道鉴定结果为工伤10级及相应的索赔金额。可是司法鉴定中心受理日期是8月19日,鉴定结果是8月25日得出结果,可见原告方未卜先知,怀疑作假,并与事实不符。我方上诉要求重新做司法鉴定,由吉大司法鉴定中心受理,重新鉴定。可是,当一切手续办理后,需要对方拍X光片的时候,幼儿的监护方与他方律师研究后,迅速带着幼儿离开现场,并扬言:“我孩子什么事都没有,就敲诈你,怎么的!”后续:法院明令要求原告方配合重新做鉴定,由吉大司法鉴定中心再次受理;受理当日在吉大一院骨科重新拍片,据吉大一院骨科教授诊断:无畸形无受限,活动自如无障碍,骨质连续无异常。后送于吉大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可是鉴定中心出具的结果与第一次有异议的结果一致。(后得知吉大司法鉴定中心(吉大司法人鉴定培训中心)与原有司法鉴定中心和原告方都有不一般的关系。)问题1.青枝骨折的定义:青枝骨折是不完全性骨折,那不完全性骨折是否构成伤残?问题2.工伤伤残评定的标准可否用在幼儿及学生伤害评定标准吗?问题3.受伤幼儿至今1年多,一天院没住,一片要没开,如何构成伤残??问题4.现在法院强制要用两次有异议且不公平的鉴定结果作为最终的判定结果,致使我方有苦难辨,有证无处诉。希望给予以后该如何处理此事的想法,与未来的指引给出明确的答复。不盛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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