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离婚呢?现在他做什么事情都不相互体谅,这个借条有法律效力吗?我想女儿跟我,抚养费不知是怎么算的?
更新时间:2011-04-17 11:48:1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有一事想麻烦你们:我和丈夫于2007年结婚的,我老公33,我31周岁,有一快三周岁的女儿。
我们存在的问题
1、性格很不合,总是说不到一块。对他父母上有点愚孝,2009年12月29日他一个人跑去火车站买好了票回老家,是我家人打电话请他回来的,才没上火车。把我和女儿留在南昌,因我30日要当班,走不开。
2、结婚后,我才真正意识到夫妻生活不和谐。主要原因是他,这两三年,他都几乎不行,催他就去看一下医生,越来越槽糕,他说,医生也查不出原因,近两年几乎都没同房。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离婚呢?
3、现在他做什么事情都不相互体谅,我现在的脾气也越来越坏,动不动两个人就吵。有时还会动手。
4、我们婚后购有一房,也在银行货款。因为首付是我付的,(我们结婚的钱是向朋友借的,他没存钱)我就让他写了一个借条。想问:这个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5、我想女儿跟我,抚养费不知是怎么算的?麻烦各类专家了,在这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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