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前写下的东西是否算遗嘱
更新时间:2011-04-16 09:09:15
问题描述:
原父母的房,在父亲去世后拆迁了,母亲卖掉了另一处父亲的房用卖房的钱和小儿共同出资低价买了拆迁处的新房,小儿在里住,母亲曾写下把此房给小儿,(两儿两女)由于后来小儿媳妇对母亲很差,母亲又写下不给小儿子给孙子(两儿两孙)的字据交给了单位房管处,由于此房有争议,所以统一办房产证时没办,现在母亲突然去世,母亲的所写的有作用吗?此房怎么处理?请教!(母亲卖掉的那个房由于其它三个儿女不同意所以没有过户此房也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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