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伤害至轻伤的赔偿与处罚
更新时间:2011-04-14 12:09:18
问题描述:
我哥与他朋友酒后打骂(对方先动手的)无意中用板登至对方耳部受伤,伤后用我哥朋友的医卡打针,21天后才办的住院,并报案。鉴定为轻伤。经派出所后我方同意除已花费用再一次性付一万元,对方还想多要,并漫骂威胁我82岁老母亲,至老人犯心脏病,这样我可以告他吗?问如经官处理会如何赔偿及处罚我。工作有影响吗?会没吗?另:现派出所有权冻结我哥工资吗?万分期待并感谢您给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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