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中A是否要赔偿C,A又应该得到B和C什么样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1-04-13 21:25:01
问题描述:
A和B是堂兄弟,A是哥哥,B是弟弟。合租了一个门市,A做黑白铁加工,B 做大理石加工,他们各干各的。B吃.住.加工都在店里。两人口头协议店里的公共设施谁用坏的谁就负责花钱修理。恰巧B用坏了厕所的阀门,于是在2009年7月4日早上7点钟左右找来了C修理。此事A并不知道,B和C是怎么谈的A也一概不知。A那天早上去的很晚,到店里时看到C在忙活什么,问过后才知道是B找来修理阀门的。A早上没吃饭,就坐下来边玩电脑边等着雇员小兰(A的雇员)给A做饭吃,没理睬C。过了一会,C要开总阀门试水,过来叫A帮他扶着铁皮。(注:总阀门在100多张铁皮后边挡着呢,此事A并不知道。之前需要关闭总阀门修理厕所阀门时,是C和B一起扶的铁皮,此时B不在店里,C就叫A过来帮忙)。C要A和他一起扶起100多张重达1吨的铁皮,A当时阻止C说:“这么多铁皮我没一起扶过,能行吗,危险啊”。B说:没事的,我刚才和B就是这样扶的。A听信C的话,和他一起扶铁皮。A站在铁皮的中间部位用身体和腿支撑着铁皮,C站在靠近总阀门的一侧,用双手扶铁皮,叫小兰去开总阀门。(注:此时店里只有A,C和小兰三个人,关闭总阀门修理时,是B和C扶铁皮,也叫小兰关闭的总阀门)。小兰过去看铁皮欠开的缝隙太小,说进不去,够不到总阀门,于是C就双手向后闪了一下铁皮,瞬间铁皮倒了。由于A没反应过来,当时被砸断右腿,血流一地;C躲开了,伤到了脚踝,没有皮外伤;小兰由于没接触到铁皮,离得远,所以没伤到。后来120把A和C送到医院,由于A伤得比较严重,直接手术了,C从外表看不到伤,拍片之后确诊是右踝骨骨裂2厘米,医生建议有2种治疗方案,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C不同意手术治疗,后采用保守治疗。A的一切医疗费用是自己花的,C的费用是B垫付的。A在住院12天后因无力负担医药费1万多元,经医生同意回家休养。C在住院15天后,骨裂没有长好(注:住院期间,C经常喝酒,医生是禁止他喝酒的,C没有配合医生的治疗)。C要求做手术治疗,B很生气,决定终止继续垫付C的医药费用(此时B已经给C垫付了3千元)。因此,C将B,A告上法庭,要求B和A赔偿他一切费用8万多元。(A和C都被鉴定为9级残).
请问律师:
1.这个案件中A和C是属于什么关系,A是否可以以帮工而受到人身伤害起诉C。
2.这个案件中A是否要赔偿C,A又应该得到B和C什么样的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