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土地十五年
更新时间:2011-04-13 00:35:27
问题描述:
我承包土地十五年,从10年开始,土地性质是农业用地,发包方是村委,地是村里的,土地用途是用于养殖。1:现在的问题是出现在合同当中关于日后如果国家占用我所承包的土地如何补偿这一块?村委定的合同是:如果占用,经济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被承包方。后面后来又添上一句(如果国家占用,承包方必须退还)。请问律师,这样合适吗,我的利益是不是受到很大的限制,或者说太笼统,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2:我承包了十五年,已经按规定已经改建成了虾池,如果两年后国家占用我的土地按法律规定应怎样给我补偿,是不我当年的经济损失还是应包着我以后这十三年的?当然地面附着物是必须补得(这一点合同上有规定),3:在合同当中没说能建房也没说不能建房,请问如果在我承包的土地上面我盖了房子,受不受法律保护,是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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