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上五险一金,我可以要求赔偿差额吗?
更新时间:2011-04-11 22:10:44
问题描述:
家里有事,我不得不辞职。听说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足五险一金。我到公司4年,公司一直是以北京市社平工资上五险一金,和我的实际工资有一定差距。请问公司是违反劳动法吗?我能否让公司补足差额部分的钱给我。以前辞职的同事得到补偿了。我将具体如何和公司谈呢(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谢谢。问题补充: 每年社保都会发社保缴费的上一年度对账单到单位然后转交个人,对账单上有缴费基数一栏,我虽然有看,但并没有留意。从网上得知,每年如果缴费基数有变化,向社保变更和投诉都有时限,好像是每年的9月30日为止就不受理上年的了。我在公司的4年中,均没有向社保提出异议,是否等于2010年以前的(2010年发的是2009年的缴费情况,2010年的对账单今年还没有下发)我即使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也可以不补了。 如果这样,我如果要求单位补交,是否只能得到2010年和2011年我辞职前的? 补充说明:每年的对账单下发后,我们公司行政都要求每个人签字,在签字表上就是让每个人核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这样做是否有让员工默认每年的缴费基数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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