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4-10 19:45:22
问题描述:
母亲单身,母亲生前在姥姥居住地买的房子A,产权名字写的是姥姥的名字,便于管理,房租是由姥姥代收,再由银行汇给我们,或者是我和母亲回去取。姥姥和姥爷共生育四个子女,姥爷在母亲前去世,后母亲得病期间,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公证,此房屋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姥姥及母亲的哥哥、2位姐姐都到场承认此房是母亲的私人财产,同意将其更改为母亲的名字。在此公证前,母亲自己也写过一纸证明,证明此房产是母亲所买,将来有我继承(当时姥姥及兄、姐也都在场签字、按手印)。后母亲又自书遗嘱一份,写明将A、B、C3处房产由我一人继承。B、C房子是姥姥放弃继承,公证办理到我名下的,由于A当时未及时更为我母亲的名字,所以当天不能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就现将B、C房子办理到我名下。A房是由母亲写的遗嘱和证明及先前公证为母亲私人财产的公证书到房产办理的,直接过到我名下。后姥姥提出想继承A房产一半,并要到法庭起诉,若上法庭,姥姥是否会胜诉?该A产权将如何处理?
(姥姥现有2套房子,一套出租,一套和舅舅居住,每月有1000元的工资收入,现年8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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