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12 17:10:59
问题描述:
现在大概内容:以前男女双方配偶都没了,男方有一儿一女,女方有一女,男方婚前有2间3层房子,一间因后然欠其兄弟钱抵债,女方也有一间3层楼,此事是婚前的事,男女双方本来属于高龄再婚,这十几年来南的一直住在女方家,由于脾气不好家庭暴力,经我们下一辈的劝说无效,男方坚决不同意,开口要给他5万,说走的是他自己,不给钱不走人,说一天不给得多加一万.现在2人年纪50多点.由于当时办理结婚证,户口到现在男方还没迁到女方这里,婚后共同的财产的在房子上面加了2层,其他方面一点都没有,经济方面双方都没钱给对方用,十几年来只是自己挣来用自己的,现在唯一的财产是2层为共同所有,以下三层为死去的前夫所盖,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按理说他带2个小孩过来,吃这里的住这里的,而且都是高中毕业,女方的孩子才初中毕业,由于经济问题,读书时女方放弃自己女儿读,把自己的钱供他的子女读书了,从十几岁到现在,现在三个人岁数相差2岁,2个22岁,一个24岁,都已经十三年了,按法来说到现在是不是要他给抚养费,那房子是90年代的,按现在计算2层最多值三万,再说是共同的,他现在要5万,说一天不给多加一万,现在懒着不走,搞的家里人心惶惶,整天说不给钱就搞死你全家,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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