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08 08:31:43
问题描述:
有个朋友说要租用我的土地20年,他要盖粮仓,每年2000斤小麦/亩,但是后来他要盖住宅房,把合同租用期限更改成了40年,这样就和他之前说的不一样了。因为签合同前大家都是朋友,没有注意看租赁时间等条款,我现在想不租给他了,合同中只注明“甲方如未按时支付给乙方租金,乙方有权将土地收回,”但是并没有注明如果我违约该如何赔偿他们损失的条款,请问我现在可以拒绝出让土地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赔偿他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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