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贷款给男友救急,无奈变成银行追我要债
更新时间:2011-04-07 18:03:48
问题描述:
深圳*投资负责人:本人和男友曾有一笔贷款,借款人是我俩。我是借款人,他是担保人.当时借款用途是给男友发放拖欠员工的工资。2009年我俩分手。男友合股开办另一个公司。占股比例50%,49%。公司名称:2009年4月我俩分手,因不是我用的这笔钱,所以就此事协商达成一致由刘**本人自愿还**贷款,要我多给他一点时间。股东文**就此事担保并称其认识**老板本金他们自己负责协商解决,不需我担心此事(有录音)。因他们承诺分手后我和男友不再联系。没想到中安来信变成了4倍,本人诚心想把此事解决,但是无奈本人经济确实非常困难。因当时男友开公司,我帮其借了很多亲戚朋友的钱,他没还,我至今还在替他尝还中,我只有月工资一个来源,况且工作不稳定。现在刚工作又不久,一个月接不到一个月。希望追究另一个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第二:减免掉利息、滞纳金。三、本金偿还每月分期还款。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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