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保险,离职后一个月工资未付
更新时间:2011-04-07 15:42:04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9年4月入职沈北某民办高校,工作至2010年4月25日左右被通知离职,在此期间与该单位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入职即被要求以毕业证、职称证抵押在单位,被通知离职时有一月工资未付,证件未给,要求在一个月后交接工作,取回证件和工资,到期后该单位反复拖拉,至10月才将证件拿回,工资至今未付。现本人保有入职期间工资条,离职时工作交接的对方签字的交接单,取证时对方同意并签字的同意给证的证明复印件,因本人在外地工作,因此想委托律师专门办理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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