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
更新时间:2011-04-04 20:28:56
问题描述:
2006年我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经镇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旧房翻新(遗产房,兄妹5人共有)。某日,同村某夫妇手持铁锨到阻止我施工,说那地方是他的(无房、无证),撵走正在干活的瓦匠(有在场瓦匠证明),并在我门前挖沟。几日后,该夫妇又手持铁锨又到我门前阻止我施工,并扬言:谁敢干活,就砸断谁的腿。当时我们拨打110报警。警察来后,制止了冲突,并说10天后,谁有证谁盖。期间,该夫妇又在我门前挖沟。10天后,该夫妇再一次来到施工现场,推倒门楼架子、掀翻了盛灰的槽子,我的家人就又一次报警,警察来后,该夫妇仍不依不饶,骂声不断,并拿铁锨打我头部,我上前阻止他,不料,撕扯中,对方掉到自己挖的沟中。经检查,发现小腿骨折。
后,对方将我告到法院刑庭。问:我是否构成刑事责任?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