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做做工作,确也不按合同赔钱!
更新时间:2011-04-04 09:08:52
问题描述:
我向山东某大学招生,和那边校方签订合同以后我又和其他区域型代理商签了两个地区的委托书,要求每人交纳五百块钱押金,招生完成后按完成的百分比退还,或视情况而定,当合同签完以后两人做着但是押金拖着迟迟未交,但是在6月份到工作期间未见两人工作痕迹,打电话通知任务和发放东西也不见面,其中有一个在家,一个暑假实习上着班,因此对工作并未尽到任何的责任给我们工作带来严重的损失,依据合同两人需赔偿押金,到合同截止时两人未从他们负责区域内未招一个学生,和其交谈也不赔偿押金,我说去法院起诉他们,事过以后两人还打电话对我进行威胁恐吓!我若起诉他们应该怎样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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