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赔培训费吗?
更新时间:2011-04-02 07:31:52
问题描述:
最近找到一份工作,上班第一天就让我签了合同,合同是签了三年的,试用期6个月,合同里面有一条写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乙方最少为甲方服务满一年,经双方约定培训违约金为人民币二千元。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实际服务期分摊支付。”培训前又签了一份培训差不多内容的培训协议。当时没想什么就签了,现在开始2个星期的就职培训,培训是找了公司内部的主管进行培训的,其中有一天是去了其他地方培训,但是我培训了觉得这份工作不是很适合自己,想走又觉得要赔钱不敢走。
(1)请问各位律师,在合同上有培训费这项合理吗?
(2)我签了合同和协议,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不用赔偿就离开吗?有什么法律条款是针对合同培训方面的?
(3)如果我要走,公司又要我赔钱,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