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管道倒灌家具和电器受损诉讼条件
更新时间:2011-03-31 15:10:03
问题描述:
1.房子是05年竣工,06年12月31日交房。06年10月入住,底楼。
2.住房后07年4月楼上厕所漏水,又湿又臭,卧室不能住人,说明了开发商防水层没又保证质量,跟速下水水道倒灌,直至09年,造成家电和家具受损如何解决?
3.找到物管他们只减排但没又解决根本问题,受损不管。理由是应由开发商负责。而开发商说保修期过不管,应由物管负责。
4.找到质检站,站里派人来协调只是看管道问题。没由质检鉴定。据有关工作人员讲,他们没有资质鉴定资格和权利,为次我们打官司无证据,只由相应住户和物管的人做证能行吗?
5.质量保证书上管道堵塞是2年维修,但2年之内住户不齐,很多户没入住,体现不到管道是不是由问题、家具电器不是污水一侵泡就反映受损而是多次后逐渐变质受损。
6.物管,开发商和质检站都推卸责任如何办。
7.排污管明显斜度不够,开发商坚持说他按标准施工。请问楼房共12层每层4户共48户应多大的管道多大的斜度?如果每层是6户共72户又应是多大管道?多大斜度?
8.据物管负责人讲出口处高,就是冲水溜不出去,同时也没有设排污检查口。(09年12月22日后,检查管道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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