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开除我应补偿我多少。
更新时间:2011-03-31 14:16:3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韩国独资企业工作。2003年8月18日入职。2009年12月末对我进行工作调整,在一周内连降职两次。第一次由地区经理调至大客户经理我同意了,但第二次由大客户经理调至区域经理我没有同意(有意调至外省工作,逼我写辞职报告)。原因我当大客户经理还没有工作,公司就认为我不适合当大客户经理。
依据此种情况我可以迫使公司辞退我,并给我经济补偿,先前有类似我的事例,但公司给予的补偿从11个月到20个月工资不等。请问怎样是合理的?补偿还包括每月的奖金吗?因工作需要购买的车辆可以补偿吗。以前公司答应的奖励(奖金+出国旅游)给予补偿吗?谢谢!!!
我的电话是18904345444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