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该补偿我多少
更新时间:2014-01-02 08:14:23
问题描述:
我在2012年11月1日入职到江西省宜春市一家星级酒店做财务总帐主管,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工资4000,2012年12月转正,转正后的工资是5000。
2013年6月1日,升职为财务副经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5500,2013年9月1日转正,转正工资6000元。
2013年12月24日,我们领导告诉我已经被公司辞退了。我很惊诧,也很生气。
现在领导让我交接工作,交接一个月。让我在2014年1月底办理离职手续,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补充以下3点:
1、 我有加班积累下来的余假15.5天,年假5天。
2、 公司跟我签的合同还没到我手里。
3、 酒店每月正常休息只有4天。
现在我提出让酒店补偿我,酒店不同意,说要走法律程序也不怕我。我想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能取得除正常工资以外的经济补偿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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