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面合伙协议做生意后发生纠纷应该怎样解决
更新时间:2011-03-31 13:31:05
问题描述:
本人与另两位朋友口头协议三人共同合资做工程,本人负责工程技术方面(建筑专业毕业),XX1负责记帐和工程材料收料(以前从事会计职业多年),XX2为工程项目负责人代表,当初原则是本人出技术,在资金上有多少出多少,其他凡正大家为了共同事业使工程运转(意思就是主要资金由他们俩人出),利润平均分成.从05年到09年现在时终在一起合作,期间因XX1(会计)身体情况有些帐务不清,以及因XX2推荐为项目负责人,对外签定施工合同都由XX2为代表签字,所以全部工程余款积存在XX2一个人名下,本人因忙于施工事务,又以诚心相待,未顾及相关帐目,现时工程不忙,本人提出来要算清全部帐务,XX2先是以工程款未到齐算了也白算,后来同意算了,自已又报大自己的投入成本价,自己平时支付的所有帐又没有账单记录,就剩余还给工程余款了,帐上没有几个钱.现还有一批工程款100多万开发商抵给一些营业用房,XX2独自将办为自己户头,本人与XX1提出应为共同房产共同办理,XX2说这是自己少工人的账和材料是自己赊来的,他们找我要也不向你们要.另外用工程款买的轿车也说自己的,明显是个天大的赖汉,在一起的朋友都看不下去,说帐算一算,只能把本人的本金及借款还清了就算,就当几年白忙,在这里敬请法律专家能给出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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