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违约
更新时间:2011-03-29 21:55:16
问题描述:
前期去找工作,各个面视流程都已经走过,体检,我这边的合同,员工承诺书也签字,但是签完的当天,人力资源部的经理,告诉我要见下董事长,当天早上见完以后,下午人力资源部那边问我愿意不愿意去外地,我说第二天早上给回复,第二天早上人力资源部那边打电话催问我的态度,我已经答复愿意去外地,但是在第三天的时候,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发短信说他那边已经不招人了,现在合同也已经撕毁,我只留下了员工承诺保证书,上面没有该公司的公章,但是上面开头是这样写的“本人某某,是某某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有我的签名,日期为3月16日,然后他们人力资源部经理在上面写了作废,签名,日期为3月28日,我想问一下, 这是否是他们违约,我能否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