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拍卖流拍后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1-03-28 17:21:01
问题描述:
我们一件借款纠纷案件,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后,经过评估、拍卖,三次均流拍,按照法律规定,以第三次的流拍价抵债给债权人,但是第三次的流拍价高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没有同意抵债。这样按照法律规定就要将查封的财产解除查封后退还给被执行人,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对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进行查封?是否有时间限制?如果不能再次查封、评估、拍卖,债权人又有什么办法进行处理,避免债务人自行处置资产逃避债务?
附:债务人的资产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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