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未能按时交货如何要求索赔
更新时间:2011-03-25 22:06:57
问题描述:
我以2010年12月7日委托龙岗一家工厂生产一批雨伞,合同交货期为60天,也就是2011年2月7号。2月份工厂以过年为由延时交货,3月初又以人手不足为由延时交货,后来答应3月底交货,现在3月25日,连大货样品也没有交给我。3月底肯定是交不了货的。合同上注明如乙方工厂逾期交货,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货款总值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还所有订金。请问合同有效吗?如果乙方工厂不赔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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