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6月将货车卖给李某,车款付完,也已经过完户,我签有协议,如此车有以前的费用全部由我承担。2011年2月,李某接到挂靠公司通知,要交税,包括2009年到2010年6月的(以前没有让叫过),
更新时间:2011-03-27 14:22:47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6月将货车卖给李某,车款付完,也已经过完户,我签有协议,如此车有以前的费用全部由我承担。2011年2月,李某接到挂靠公司通知,要交税,包括2009年到2010年6月的(以前没有让交过),现在李某以不当得利将我告上法院,要求我偿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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