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债务问题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1-03-24 20:16:1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离婚时和女方订立的离婚条款现摘录如下:
三、债权债务:贰万捌仟元借条由男方偿还,其中壹万叁仟元按银行贷款利息结付,2007年底还清,无债权。
四、其它事宜:男方补偿女方六万元,2007年底前给女方叁万元,2008年底前再付给女方叁万元,如果男方违约支付补偿费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活人补偿费,如果男方违约支付儿子生活费,儿子抚养权归女方,如果女方违约,女方将要支付儿子每月300元生活费。
由于一些特殊原因,2007年的债务贰万捌仟元及女方补偿费六万元我已无力偿还,以前我一直在外地经营(女方有我的联系方式)。现由于经营不善,回到家乡,近期和女方商谈几次,要求我一次性支付以上款项,我确实已无力支付,要求分期支付,女方坚决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对方的要求还在法律有效期内吗?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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