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超出产权登记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03-23 13:21:40
问题描述:
您好!我当时买房子的时候面积是136.33平米,可现在房本下来了面积超出了9.16平米,按照合同上写的内容: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产权登记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我按照合同补交了3%面积的房款,可是契税这方面我们的面积超出了144平米,要交房款的4%的契税,这样合理吗?本来我们买房的时候就是不想超出144,买的136.33平米的房子,当时交了房款2%的的契税,请问律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补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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