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约是否可以马上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1-03-23 13:21:19
问题描述:
我是今年2月份与公司签的合同,按照合同的要求公司应提供社会保险,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办理,而且还扣押了半个月工资。现在我要解除合同公司却说我违约,并且还要扣除半月工资。现在我有合同副本,和当时扣押工资的工资条。我该怎么办?公司提前违约是不是意味着合同是无效的,我还有必要遵守吗?
问题补充:我与公司签的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我要是离职还可以要求赔偿吗?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麻烦各位想想办法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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