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营业执照办理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22 17:45:2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回乡创业者,经营了一家花店,在3‘8号开业。我于3’22号去办理的营业执照,在办理过程中,咸宁工商局温泉分局岔路口工商所,给我列出了这样一份办理费用:劳动协会会费,120元,服务业定额发票两张,共40元,登记,20元,工本3元。一共是183元。经过反复交涉下,他才免除了劳动协会的会费,让我交了其余六十三元的办理费用,但是此同时他又给了我一张(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同时上面还写着三天以内办理,如果逾期不办,就要进行相关处罚等等。另外还让我办理一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我想问一下,他这样的收费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吗?如果不符合,那他这是什么行为?既然我已经交了63元的办理费用,他为什么还要给我一张(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而且不给我办理。声称要我们当天就要关门停业。还有,我去办理营业执照,什么还要我去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这是相关联的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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