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24 13:33:15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一家私营的设计公司,在2006年成立之初,我公司法人请他的一位朋友入股,他朋友投了一笔钱,每年都有一笔分红,双方签订了一份正式的股份制协议。这样的情况持续到了2010年,他的朋友由于某种原因撤股了,我公司法人已经跟他达成一致的意见,把其应得的钱全部退还,并签了一份简单的协议,以说明情况。至始至终双方都没有发生任何的经济纠纷,我想请问律师,他们是否还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协议?因为在经济上,双方已经两清,但是并没有走一个正式的法律程序,在我公司法人退还他朋友应得的全部钱款时,他朋友写的那个简单的类似收据似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