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后的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1-03-23 10:14: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亲在今年2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肇事方逃逸,以致死亡。当地交通队已于2月9日下达事故认定书,对方负全责。现在已经过去37天了,交通队、法院都没有任何动静,昨天对方要跟我们和解,但是我在外地。肇事方家属要求我去公证处下委托书,委托我妹妹代理我,并要求我妈、我两个妹妹都在和解书上签字。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必须都要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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