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能决定卖掉共同房产吗?
更新时间:2011-03-21 21:14:04
问题描述:
婚后共同购买两套住房,合同上都是各占50%,房证还没下来,其中一套是女方父母拿的首付,以夫妻二人的名义买的,(为了用女儿的公积金贷款),女方公积金贷款25万,现在用公积金还了两万左右。孩子1岁归女方抚养,现在男方想要求法院把两个房子都拍卖掉,让女方和孩子无家可归,请问法院会支持男方的想法吗?
另外男方从孩子生下后就没有支付过抚养费,没有和女方取得过联系,但鉴于哺乳期内男方不能起诉,事情一直拖到现在,请问离婚之前这段时间的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还是说法院不管,我应该上男方部队(他是部队的)去找他们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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