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三处退休职工病故抚恤金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2-08-14 21:13:38
问题描述:
我父亲生前在中铁隧道三处工作。户口在乐昌1995年退休,2004年病故。单位发了三个月的工资算丧葬费3495元,抚恤金3495元,其它就没了。我母亲当时54岁,作为配偶是农村户口,问向她这种情况单位会发生活费吗?
丧葬费和抚恤金合理吗?
为啥地方的企业要发20个月。
《根据粤社保(1999)96号,粤社保(2002)106号和遂三社管函(2002)72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对退休人员xxx同志因病死亡善后事宜作如下一次性终结处理:
一,根据广东省社保局粤社保(1999)96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由广东省社保局发给其遗属按广东省韶关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165元/月计3个月的丧葬费补助3495元。
二,根据广东省社保局粤社保(1999)96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由广东省社保局发给其遗属按广东省韶关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165元/月计3个月的抚恤金补助3495元。
三,死者生前养老金由广东省社保局发至2004年12月底止。
四,根据粤社保(2002)10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现广东省社保局已在xxx同志的《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上批复为:死者生前无供养直系亲属。
我想知道这份文件的是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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