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愿付我打工钱,反而告我欺诈其私有财产,我是否犯法,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4-05 21:00:30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给老板打工,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其间我为其垫了部分钱;在其工程负责区域内但在设计以外,为满足群众要求用了他部分材料,并收取了部分材料及安装费;因老板电话常关机,我没法告知他,但有详细材料记载,我认为算账时可与其结算; 在他没有结算我和其他工人的工资并故意拖欠回避刁难的前提下,把我告到法院;说我欺诈其私有财产,我心里觉得很冤,为他的工程费心费力,不但没得到报酬,反而背上欺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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