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我该怎么办?求助
更新时间:2008-07-05 13:34:1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8年7月4日上午到中关村海龙大厦欲购买数码单反相机及镜头,经商家的引导在海龙大厦14层1423室和该店经理何风云协商购买意愿。之前所挑选的两款镜头被另一导购员吕松在技术和性价比方面否定,利用本人对镜头技术参数不甚了解的漏洞,给我推荐其它型号的两款镜头,(佳能28-107、佳能90-300)由于本人对此两款镜头市场行情不是很了解,故被收取8000元。回家后在,经在网上查询此两款镜头市场报价合计不到3100元。被骗近5千元,愤怒之余深感被欺诈。商家利用其行业优势在消费者不了解市场行情的情况下,以次充好,对我进行了暴力价格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第六条: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第七条: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通过以上证据,我个人认为其已构成价格欺诈行为,为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欲经法律渠道解决此严重的欺诈行为,要求商家撤销此合同或更换其它等价镜头,望能给于帮助,伸张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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