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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03-19 01:10:51
问题描述:
我公司于2007年5月招聘个一名司机,2010年至2011年近半年时间该司机已经出现了2次事故,而且发现有时开车就有打盹现象,实在不安全决定调换岗位但是该司机不同意,公司想与他接触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予以补偿,但该人拒绝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也不知道他的具体住址,还是每天来上班,但什么也不做。请问作为我们公司能不能在报纸上登报公告:我公司已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进行解除合同的通知而该人不签的?应在哪些报纸上进行刊登为有效呢?今后他如果告到仲裁,我公司算不算违法解除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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