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合同纠纷咨询
更新时间:2011-03-18 23:21:15
问题描述:
我们是定州市北城区南庄子社区综合楼的业主。2007年4月,我们与河北定州市北城区南庄子社区综合楼筹建组(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认购房屋协议,协议中约定开发商应在2008年1月交付房屋,但时至今日,该房屋刚完工,已构成违约。
现定州市北城区南庄子社区综合楼筹建组已更名为定州市海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原筹建组法定代表人禹兴军变更成了禹兴军的儿子禹宙。2010年8月1日海鹏房地产公司贴出了告示,要求每个业主在指定时间内将原认购协议交回,重新签订购房协议,并同时将原购房单价每平方米提高:住房500元/平方米,门脸房1600元/平方米。我们曾与开发商多次交涉,但开发商依仗权势,不但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单方强行涨价,不同意涨价就要单方解除协议,不交付房屋。
现在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要求社会和谐,在多种办法不能解决下,无奈,我们请求法律援助,从法律上怎样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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