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内协议公证
更新时间:2011-03-17 00:52:57
问题描述:
我27岁,初婚,老公离婚带一个11岁的女儿,监护权是我老公。他女儿平时爷爷奶奶和她妈妈带。考虑到婚姻的复杂性,也为了保障以后婚内生的小孩的权益,写了份婚内协议书。请大家帮我分析下。关于财产共有一类的要写明是哪样财产,多少金额吗?为个人所有的要写明吗?
协议书
兹因立约人情投意合,已于2010年11月29日领取结婚证。现订于公历2011年5月2日在枫桥举行公开仪式,婚房定于枫都嘉苑3B1单元501室601室。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立约人甲方:________ 立约人乙方:________
1.甲方名下婚前婚后所有财产房产(包括未过户的指定赠与财产房产),乙方拥有一半产权、使用权和分配权。现住婚房枫都枫都嘉苑3B1单元501室601室按揭期满后应把乙方名字加到现有房产证上。
2.甲方如有隐瞒的债务由甲方一方承担(如买房时借款一类),目前居住的婚房房贷除外。
3.乙方名下任何私人财物、存款为乙方个人所有。
4.乙方无扶养甲方婚前子女的义务。
5.如离婚,婚内所生子女归无子女一方。
4.为保证婚姻质量,甲方在私人的花销,除去房贷、养车、双方养老医疗保险、父母赡养费、人情开支、医疗等大笔开销,不得超过甲方年收入余额的四分之一。甲方应做到不与条件比自己优越的家庭攀比。
5.甲方应做到赡养女方父亲的义务,乙方也应孝顺甲方父母。
6.甲方保证对乙方像婚前一样好。
7.双方不得乱发脾气,应互相体谅。双方因各种原因吵架,甲方不得殴打乙方,如发生,乙方即可提出离婚。
8.双方应忠于婚姻,互敬互爱,任何一方出轨,对方都可提出离婚。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两份交由公证处公证保管。此协议须签字盖章,当天生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___________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
见证人甲:___________
见证人乙: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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