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方的原因导致我方未能履约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1-03-16 20:10:0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某品牌服装加盟商。去年秋季由于总公司的协作工厂倒闭,导致总公司未能及时供货,秋季的服装它在即将进入冬季时才到货,我就要求公司直接上冬款货品,秋款只少量上了几款。由于一个季度脱货,影响到了我的总进货额,在合同中规定进货额必须达到15万元,而我目前的进货额为14万元,公司依据我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进货额追究我的违约责任,要求我按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但是我认为是因为总公司未能及时上货,导致我进货额不足,如公司能及时上货,我完全可以达到并超过15万元。请问我需要向公司赔偿违约金吗?还有,虽然合同内没有写明公司应该何时上货,但是秋季的衣服按照行业惯例应该是在进入秋季前就上货的,可公司直到秋季即将过去才上货,导致我店内一点时间里处于无货可卖的状态,请问这算不算是一种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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