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该如何拿回自己的钱?
更新时间:2011-03-16 12:22:41
问题描述:
合同全文如下:
入股合作合同
甲方: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乙方:本人
注册号:42身份证号:420
法人:(老板)
身份证: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武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资金10万元整人民币,正式营业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
2.今由甲,乙双方友好商议,甲方同意乙方入股壹万元人民币整,占其公司总股份百分之十股份(甲方90%,乙方10%)。
3.自2009年10月11日起,甲乙双方股东合作正式运作,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经营如有异议,可及时提出协商,最终由甲方裁决。
4.在合同期间,为维护双方利益,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公司资料,如有违反,则透露方将自己所拥有股份一半份额赔偿给另一股东,并另一股东有权追究透露方的法律责任。
5.乙方入股甲方,甲方在合同期内,如投资分公司或跨行投资,乙方都将占其百分之比份额。
6.在合同期内,风险利润甲乙双方按照比例共同承担或分享。
7.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虽为企业股东,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公司制度奖罚。
8.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到2011年10月11号日止。
9.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单方无故解除合同,其造成另一方损失,由解除方来赔偿,如甲乙双方单方面有重大违规或违法行为,另一方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受损失由违规方承担,合同期满,如需解除合同或继续合作,双方提前一个月友好协商。
10。乙方入股证明单(见附件)甲方: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本人签字
法人签字:老板签字2009-10-10
公章:(盖在法人签字处)
2009-10-10附件:
证明
今收到某某某(身份证号:420)入股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股金壹万元人民币整。
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
2009-10-10(公章)
合同中,人民币的民还是错别字!写成了人“名”币
现在的情况是,在今年1月的时候也就是过年前,老板以公司资金缺少为理由将办公楼给退了。(公司为私营企业,除开我以外没有其他股东,公司事情由老板说的算!公司一共就5个人,老板,老板老婆,我本人,另外两个同事。)
由于公司已经无法正常运营,我便提出要求退股,在和老板一起算过账后,按照合同上的盈亏比列,我承担1300元的亏损,也就是说我还能拿回8700元,但是事后向老板讨还这笔钱的时候老板虽然口头同意反还,但总是以目前没有钱为理由进行拖延。(我不清楚老板的真实财务状况)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应当承担损失?
另外说明一点我的股东身份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在公司期间我没有享受到股东的权利。
我想请教各位律师,这份合同有没有效?如果有效的话,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和老板双方有没有违约的情况出现?我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才能尽快拿回那笔钱?如果老板本人没能力还钱,我是否可以要求其家人及直系亲属还钱,法律上对此问题有没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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